解答参考:
行为人接受虚开增值税普票的,由税务机关对行为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如果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税务机关还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