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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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解答参考: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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